财中社 张诗雨 2024-10-18 18:58 1.6w阅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华集团”...
10月1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在2024年10月18日发布的公告,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宜华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主要责任人包括时任董事长刘绍喜、总经理刘绍香和财务总监邹小华。
调查显示,宜华集团在2016年至2019年期间存在虚假披露财务数据的行为,具体包括虚增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和利润。宜华集团子公司宜华生活通过不正当手段虚增财务数据,使得2016年至2019年各年度虚增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2.18%、25.63%、19.23%和8.66%。此外,宜华集团还未按期披露多项定期报告,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和诉讼事项。
最终,宜华集团被处以800万元罚款,刘绍喜被罚400万元,刘绍香被罚350万元,邹小华被罚100万元。同时,刘绍香还被处以五年市场禁入措施。所有当事人需在15日内将罚款汇交至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