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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遭监管警示函

 财中社 余伟  2024-10-28 16:21  3.0w阅读

根据吉林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

10月28日,根据吉林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监管措施。

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查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的相关资料;二是未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三是未按规定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相关规定。

因此,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吉林省养老服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不服该监管措施,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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