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余伟 2024-10-28 17:39 1.4w阅读
根据天津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王蓉因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受到...
10月28日,根据天津证监局在2024年10月28日发布的公告,王蓉因中民投租赁控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受到警示函处罚。
中民投租赁在“18中租一”和“18中租二”债券发行过程中,存在非市场化发行和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问题,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作为时任执行董事和总裁的王蓉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王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王蓉如对该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