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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川智能因未按期披露2024年中报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汪明琪  2024-11-04 17:45  1.0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

11月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广东上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王迪华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受到警示。具体而言,截至2024年8月31日,上川智能未按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这一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王迪华作为信息披露负责人,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监管局决定对上川智能和王迪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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