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汪明琪 2024-11-04 18:16 2.8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
11月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注册会计师温某林和王某因在搜于特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受到行政处罚。调查发现,亚太所出具的搜于特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8.35亿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21.27%;虚减利润90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0.47%。此外,亚太所在审计过程中未能有效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舞弊风险。
监管局认为,亚太所未对关联方大额资金往来保持职业怀疑,也未关注到搜于特及其子公司在PTA贸易业务中缺乏关键单据支持,导致未能发现舞弊风险的迹象。最终,亚太所被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89万元,并处以377万元罚款;温某林和王某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