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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获法院判决:日发集团需交付5000万股或支付现金补偿

 财中社 汪明琪  2024-11-04 21:30  5280阅读

日发精机(002520)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了...

11月4日,日发精机(002520)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日发捷航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捷航投资)100%股权的事项,交易对方之一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日发集团”)就重组置入的标的资产做出了业绩承诺。

捷航投资下属 Airwor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irwork 公司”)未能完成 2022 年度业绩承诺,经公司多次催促及协商,日发集团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依法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并于2023 年12月11日开庭审理。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日发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日发精密交付其持有的原告股份5000万股,原告以1元回购并依法注销。如被告不能按时足额向原告交付回购的股份,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为现金另行支付给原告日发精密(现金补偿金额=不能交付的股份数量*6.18 元/股)。

公司承担本案受理费527万元中的372万元,日发集团负担156万元。目前,公司尚无法判断该诉讼对本期及后期利润的具体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日发精机实现收入14.54亿元,归母净利润-6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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