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余伟 2024-11-24 18:54 2740阅读
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安靠智电(300617)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
11月24日,根据深交所在2024年11月24日发布的公告,安靠智电(300617)及其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晓凌、时任财务总监王春梅、财务总监蒋浩收到了监管函。监管函是由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因安靠智电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安靠智电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工程安装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在曹山旅游度假区地下管廊工程项目的收入和成本核算上存在错误,导致相关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规范调整。
监管函指出,陈晓凌、王春梅和蒋浩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并提醒公司必须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24年前三季度,安靠智电实现收入6.69亿元,归母净利润1.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