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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泛海控股因信息披露违规获警示函

 财中社 周浩宇  2024-12-20 15:54  1.7w阅读

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信息...

12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孟蝶因未在2023年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报告而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为出具警示函。

此次违规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监管机构要求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孟蝶引以为戒,增强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如对该决定不服,相关方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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