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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莆股份四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杨楚欣  2024-12-23 20:41  2.0w阅读

根据厦门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决定,林瑞梅、林文坤、张金燕和管小波因光莆股份(...

12月23日,根据厦门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决定,林瑞梅、林文坤、张金燕和管小波因光莆股份(300632)(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光莆股份在独立性、信息披露及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包括未与关联方保持独立、年度报告遗漏风险及应对措施、未及时纳入关联方名单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此外,光莆股份的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包括营业收入和成本的错误确认、存货处理不当等。公司还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违反了相关管理办法。林瑞梅作为时任董事长,林文坤作为时任总经理,张金燕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管小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均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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