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邓芷晴 2024-12-25 15:19 2.2w阅读
根据湖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其员工存在向客...
12月25日,根据湖北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其员工存在向客户提供风险测评答案、不符合相关从业条件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宏源期货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相关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