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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及相关当事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2-06 17:02  2.4w阅读

2月6日,至正股份(603991)发布公告,2025年2月6日,公司及相关...

2月6日,至正股份(603991)发布公告,2025年2月6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决定书》,因公司存在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问题涉及2020年4月11日,公司为原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侯海良提供1670万元的关联担保,未按规定进行决策和披露。

公告中提到,侯海良、时任总经理李现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章玮琴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2024年前三季度,至正股份实现收入1.93亿元,归母净利润-15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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