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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原行长郭宏伟被开除党籍,长期亦官亦商,违规牟利

 财中社 夏震  2025-02-24 14:23  1.9w阅读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宏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近日消息:日前,经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天津市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601328)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宏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宏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长期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资金借贷;利用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和近亲属的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郭宏伟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交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宏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天津市监委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郭宏伟,1968年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1993年至2010年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处长、原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及宣传工作部副主任等职。

2010年,郭宏伟调任交通银行,历任总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15年至2017年,郭宏伟任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时年49岁的郭宏伟选择辞去交行职务,转投商界,先后担任北京华联集团副总裁、众邦金控总裁等职,并兼任三湘印象、信美人寿等上市公司董事。

2024年8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纪委监委联合通报,郭宏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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