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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新能源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周浩宇  2025-03-20 11:36  2.7w阅读

3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宝新能源(00...

3月20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宝新能源(000690)因存在违规行为,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经查,宝新能源在2021年2月将约2550万元资金转给控股股东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且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监管局要求宝新能源深刻吸取教训,增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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