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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周辰宇  2025-05-12 10:41  2.1w阅读

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公告,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

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公告,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因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情况为:2024年9月4日,浙江精工收到法院裁定书,裁定将ST金粮原实际控制人任永青所持ST金粮1730万股划转给浙江精工用于抵偿债务,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45%,并于9月11日完成股份划转。上述事项导致ST金粮第一大股东由任永青变更为浙江精工。上述收购事实发生时,你公司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后于2024年10月9日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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