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周辰宇 2025-05-27 19:27 2.1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在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在2025年5月27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具体被处罚的人员包括西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周小东、时任财务总监张仁超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周思来。
经调查,西科集团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分别为1.31亿元和3310万元,分别占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3.02亿元)的43.38%及利润总额(2864万元)的115.57%。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多家供应商和自然人之间进行大量无真实购销业务的资金往来,形成资金闭环,严重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川证监局决定对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周小东被警告并处以260万元罚款;张仁超被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周思来被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所有当事人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