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7-15 18:15 1.7w阅读
根据海南证监局在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公告,海南琢之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海南证监局在2025年7月15日发布的公告,海南琢之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以及未定期更新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次监管措施将记入海南琢之堂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司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