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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亿铜精矿“罗生门”再起波澜!秦港股份遭江西铜业控股子公司5.6亿元索赔

 财中社 汪明琪  2025-11-17 17:45  2.0w阅读

一笔价值60亿元的铜精矿在港口不翼而飞,一场长达三年的法律拉锯战就此开启,揭开大宗商品贸易监管的灰色地带。

三年前,震惊全国的秦皇岛港“60亿铜精矿离奇失踪”案有了新的法律进展。货主之一的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江铜公司”)因不服一审法院未支持其向港口方索赔的判决,于2025年11月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秦港股份(601326)等方连带赔偿其损失5.6亿元(一审索赔金额为7.83亿元)。

目前,法院已正式立案。这也是该系列巨额纠纷中,少数进入二审程序的案件。

离奇失踪案回顾:30万吨铜精矿不翼而飞

事件的起点在2022年8月初。13家货主存储在秦皇岛港的近30万吨铜精矿在未取得货主放货通知书的情况下,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货物总价值接近60亿元。

这批货物的“消失”是如何被发现的?据报道,是货代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和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主动通知货主货物出了问题。而在此次事件中提供港口作业服务的,正是上市公司秦港股份。

面对市场广泛关注,秦港股份于当时紧急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公告表示,对于“8月1日前后13家货主总价值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事件,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

秦港股份在公告中做了四点声明:一是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公司未参与此项贸易纠纷,公司亦未作为被告方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公司作为港口企业提供港口作业服务,与货代公司签订两方合同,根据货代公司指令出入库,无义务进一步核实实际货主身份并征得货主同意;四是货代公司与公司所属同一控股股东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但两货代公司与本公司无股权关系,刘宇亦与公司无关系。

秦港股份:不存在违约行为,未计提负债

最新进展显示,江铜公司不服天津海事法院此前裁定,就相关案件提起上诉,案号为(2025)津民终340、341、342号,涉案金额约人民币5.6亿元,案件处于二审立案受理阶段,秦港股份为二审被上诉人之一。

《财中社》关注到,江铜公司为江西铜业(600362)旗下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为59.05%,主营业务为金属产品贸易。财务数据显示,2022年至2024年,江西铜业分别亏损8.75亿元、4亿元和1.38亿元;而另一方面,同期江西铜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高达9.06亿元、8.81亿元和9.61亿元。不过,在连续大额计提减值的同时,相关年报中未提及此桩铜精矿诉讼事件。

秦港股份在11月12日的公告中指出,因二审审理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除江铜公司提起的上诉案件外,秦港股份还披露了多起涉及铜精矿业务纠纷的最新情况。其中,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及秦港股份一案,涉及金额达4.7亿元。目前该案已由天津海事法院恢复审理,尚未安排开庭。此外,中国化纤案与普来泽案均已审结,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秦港股份2025年半年报,公司目前面临的铜精矿相关诉讼总标的金额约为17.8亿元。

公司强调,秦港股份仅与秦皇岛外代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有港口作业合同,与案件其他各方并无合同关系。公司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开展港口作业,不存在违约行为。

管理层进一步指出,根据合同约定及港口经营惯例,秦港股份作为港口服务提供方,并无核实货物实际所有权归属的义务,也从未就相关货物向任何方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就上述铜精矿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刘宇到底是谁?

在这场离奇失踪案中,刘宇是一个绕不开的名字。秦港股份在公告中提到,13家货主总价值60亿元的30万吨铜精矿是被第三方刘宇无单运走。

多家货主也曾表示,上述“失踪”的铜精矿,是被刘宇及其关联方下达的放货指令转走。刘宇实际控制的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葫芦岛瑞升商贸有限公司被指涉及其中。《财中社》注意到,宁波和笙已于2025年6月吊销,葫芦岛瑞升商贸仍存续,但经营显示异常。

据报道,刘宇以前是一家铜企的采购部领导,后来自己出来单干,做铜精矿原料的贸易生意。“刘宇在铜精矿市场做了大概八九年的时间,目前在全国铜精矿贸易市场的交易量名列前茅,名下公司年贸易量在100万吨左右。”一位对刘宇个人经历有所了解的行业人士透露。

企查查数据显示,刘宇目前是深圳瑞呈辰阳贸易等2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在宁波亿铜源国际贸易等6家公司担任股东,其持有宁波君润恒智投资和宁波君润恒昇创业投资两家私募88%及17.2%的股权。

《财中社》注意到,截至11月17日,刘宇关联的葫芦岛东方铜业、宁波亿铜源等多家公司均显示经营异常,其本人也因多起司法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

最新的司法信息显示,11月3日,刘宇及宁波和笙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金额达1657万元。而早在今年6月,刘宇及其关联企业已因合同诈骗罪案件,被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立案执行,其中针对刘宇个人的执行标的为2190万元。

目前,法院已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大量资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其中包括宾利、路虎等多辆豪车、多套房产以及书画作品等,这些资产已于2025年10月至12月期间分批进行公开拍卖。

港口企业的责任边界到底在哪?

此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港口企业的责任边界到底有多大?

秦港股份始终坚持仅与货代公司存在港口作业合同,根据指令出入库,“无义务核实实际货主”。而货主方面则认为,通过货代公司仓储货物,却面临“货代无力赔偿、港口拒绝担责”的僵局。

此案揭示了大宗商品贸易的监管盲区。铜、铝等大宗商品因权属难追踪,易被无单提货,此前曾爆出“青岛港金属融资骗局”等类似事件。

这场涉及60亿的离奇大案,随着二审程序的启动,关于港口责任、货代角色与贸易安全的法律与行业规则之争,将迎来新一轮的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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