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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十亿放给一家空壳?多家银行栽进山西金桃园“逃废债”陷阱

 财中社 夏震  2026-05-21 16:46  2.2w阅读

中信、渣打、民生、晋商……一连串金融机构的名字,因为同一家债务人被绑在了一起。贷出去的近30亿成了坏账,借款人的工厂却一天没停。

2026年5月,山西吕梁交城县奈林村北的焦化厂区,机器照常运转,而这些生产线背后的母公司——山西金桃园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此时已深陷一场近30亿元的逃废债风波。

这起事件进入公众视野,源于安徽日报旗下财经媒体元新闻接到的一份爆料。随着媒体和监管部门对金融领域“黑灰产”的持续关注,金桃园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蔚石恩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从自身违约中获利的操作,逐渐浮出水面。

这并非一次简单的买卖亏了、企业垮了,从后续浮出水面的种种操作来看,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资本腾挪——利用金融规则与司法程序的漏洞,通过一连串复杂的交易安排,让债务人从自身的违约中获利。中信银行(601998)、渣打银行、民生银行(600016)、晋商银行(02558)等多家机构都卷了进去,大量信贷打了水漂,而企业的核心资产却在司法程序的层层包裹下安然无恙,继续为实际控制人贡献着利润。

三十亿,从一纸假合同开始

金桃园这家企业的起落,正好赶上了煤炭和焦化行业那几年过山车般的行情。

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注册及实缴资本达4.9亿元,实际控制人蔚石恩持有95.8%的股份,拥有绝对话语权。

这家曾入选山西省民营企业百强的煤焦化企业,在2011年至2016年的五年间,以密集的节奏向多家银行申请了至少11笔大额贷款,累计融资规模达到23.6亿元。

其中,仅2015年至2016年,金桃园及其关联公司就从民生银行太原分行获取逾8.4亿元、从晋商银行获取近9.9亿元、从渣打银行获取2.8亿元等。

但事后看来,这些贷款的贸易背景和担保措施存在明显问题。

以中信银行太原分行2015年12月发放的一笔3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为例,该贷款采取了“抵押+质押+保证”的组合担保方式,名义上用于支付给陕西恒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款。

2016年12月贷款到期后,金桃园集团无力偿还,中信银行遂将金桃园及连带担保人诉至法院。

庭审期间,作为担保方之一的山西美锦能源集团当庭指出,金桃园集团与陕西恒元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系伪造,2015年至2016年期间金桃园从未就这笔贸易向当地税务局开具过发票。

担保人请求法院调取纳税记录,并以涉嫌恶意串通、骗取贷款为由,要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不过,法院未采纳这一请求,一审及二审最终仍判决金桃园集团偿还中信银行垫款本金2498.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这笔债权随后被核定为不良资产予以剥离。

更值得留意的是后续的融资安排。通常一家企业出现贷款逾期后,新增融资将变得极为困难,但金桃园集团在已有贷款违约的情况下,仍然能从交通银行(601328)、华夏银行(600015)等机构继续获得信贷。

而在晋商银行近10亿元贷款逾期形成不良后,这笔贷款原本由美锦能源集团、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等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提供担保,但晋商银行并未积极向债务人和担保人追索。

为了处置这笔不良贷款,银行并没有紧追着担保人讨债,而是换个方向,给担保人的一家关联公司“太原通达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批了近10亿元贷款,专门用来收购金桃园在那家银行的不良债权。

这种“用新贷款接旧债务”的做法,绕开了正常的风险化解路径,看似把坏账挪走了,风险却没有消失,反而悄悄放大了。

最后,金桃园及其关联公司的二十多亿本金全部逾期,本息加在一起,给各家金融机构留下的资金缺口超过了30亿元。

自己买自己的债,自己告自己

等到几十亿的贷款相继出险、被银行打折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之后,另一条线索才慢慢浮现。

债务人自己,正悄悄走出一条从“违约方”变成“债权受让方”的路。

2019年4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山西分公司挂牌处置前述中信银行的不良债权,截至基准日,该债权本息合计4100.6万元,最终由“北京中石金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同年8月接盘。

股权穿透和高管信息显示,北京中石金耀不仅全资持有金桃园集团昔日核心旅游资产“庞泉沟世界公园集团”(该资产原法定代表人即为蔚石恩),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魏国军还同时兼任金桃园集团绝对控股的太铁物流的总经理,以及金桃园全资子公司山大学术交流中心的监事。

类似的操作也出现在渣打银行上海分行一笔2.8亿元违约贷款上。

该笔债权经转手后,被一家名为“金中跃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按不良资产低价买入。

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成立于2020年3月30日的公司,注册地址正是蔚石恩在太原居住的小区,并且该公司曾多次为金桃园系其他控股公司代付数千万元的案件执行款,被看作蔚石恩及金桃园集团的“白手套”。

低价把自家债权买回来之后,真正关键的一步随之而来:自己告自己,借助司法程序把核心资产稳稳地保护起来。

2020年,金中跃公司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桃园集团,双方迅速达成执行和解。

此时,金桃园集团持股75%的底层核心企业“山西东辉新能有限公司”主动出面,以自身资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执行担保。法院根据相关裁定,查封了东辉新能的厂房、设备以及年产160万吨焦化产能,随后案件中止执行。这道“首封”客观上形成了一道屏障,使得其他金融债权人短时间内难以对东辉新能的核心资产申请强制执行。

不仅企业资产如此,蔚石恩个人位于海口、太原的三处房产,在因一笔12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被查封后,其妻子兼法律顾问丁筱芳通过全额收购债权的方式,继续维持查封状态,从而阻断了渣打银行等金融机构追索其个人连带清偿责任的路径。

在资产被查封期间,蔚石恩将东辉新能的生产线对外出租:2016年至2018年租给汾阳远峰新东辉焦化及孝义红沟煤焦化,承包费约1.8亿元;2018年后租给山西东辉富利化工,承包费约5.6亿元。

几年间合计约7.4亿元的承包费,并未进入母公司账户用于偿还银行债务,而是支付给了武文清、蔚娜、梁彩娥等个人,以及北京中石金耀、山西昊阳新能源等关联公司账户,且全程未开具税务发票,涉嫌规避执行。

就这样,金桃园集团母公司背上了700余条法律诉讼,40次被法院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在多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中,未履行比例极高。母公司几乎成了法律意义上的空壳,而底层的核心资产则在关联方控制下继续运营获利。

这套操作,不只金桃园一家

金桃园这套操作,在不良资产圈子里其实并不是个例。过去十来年,一些重资产行业里,通过关联方低价回购自家不良债权,再把核心资产隔离开来,用这种方式逃废债的案例,时不时就会冒出来。

内蒙古鼎华实业集团曾以评估价4.08亿元的土地和房产作抵押,从农行准格尔旗支行获取4.4亿元贷款,违约后,关联方“生华能源”以1.4亿元的价格买断这笔本息已升至5.9亿元的债权,随后将抵押资产过户转移,切断了银行和职工追偿的路径。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通过自有的财务公司,在两年间签发大量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电子承兑汇票,最终导致171.29亿元无法兑付,波及数十家银行和上万家企业。

河北保定天威集团将优质输变电资产置入上市公司,而将亏损包袱留给母公司,导致母公司被掏空并走向破产,逃废了多家机构的债权。

山西路鑫能源集团通过家族关联企业交叉担保融资,债务危机爆发后隐匿核心资产,致使债权方只能以极低对价甩卖不良资产。

这些案例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多发生在重资产行业,因为核心资产容易被隔离;手法上,专挑信贷审查和不良资产转让环节的管理漏洞下手;操作路径也大同小异——先制造不良,再让关联方低价回购,最后借一道司法查封把资产保全起来,形成一个闭环。

在这一过程中,不良资产市场的功能被扭曲,反而成为一部分债务人“合法”清洗债务的工具。

这类通过关联交易逃废债的操作,其实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民法典》规定,债务人通过关联公司在二级市场低价回购自身债权,若其根本目的是逃避全额清偿义务,涉嫌恶意串通,相关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得向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转让资产。

说到底,执行难不等于真的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面对债务人转移资产、规避执行,司法机关完全可以穿透层层法人面纱,追加被执行人,扩大财产查控范围。

目前,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把“关联回购不良债权、借司法程序隔离资产”这类案件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多地正在开展专项整治。

金桃园集团留下的近30亿元债务窟窿,以及那厚厚一摞诉讼记录,依然悬在多家金融机构头上。要撕开“白手套”编织的法律外衣,让资本流向摊在阳光下,让逃废债者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还需要更有穿透力的监管和更一追到底的司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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