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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模王到合规关:国泰海通收首张投行业务罚单

 财中社 高尚  2025-05-29 16:15  2.5w阅读

国泰海通合并后收到首单投行业务罚单,深交所指出中鼎恒盛项目五大违规细节。

5月23日,国泰海通(601211)因在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这也是其2025年3月完成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后的首张投行业务罚单。此次处罚涉及保荐代表人贾超、陈金科被暂停签字资格半年,暴露出合并后投行业务整合过程中的合规风控漏洞。

作为新“国九条”实施以来证券行业规模最大的合并案例,国泰海通由原国泰君安与海通证券整合而成,注册资本达176.3亿元,总资产突破1.73万亿元,投行业务市场份额跃居行业首位。对于此次处罚事件,有业内人士表示,合并后的业务协同效应尚未完全释放,合规体系融合与项目质量把控成为当前核心挑战。

中鼎恒盛IPO项目违规细节披露

深交所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国泰海通及保荐代表人在中鼎恒盛项目中存在五大违规行为。

其一,财务内控核查严重失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财务内控缺陷,且对2020-2022年财务数据进行大规模“理账”。理账后,2020年母公司单体报表资产总额差异率达43%,营业收入差异率20%,但保荐机构未获取原始业务单据进行穿行测试,仅依赖发行人后补资料,导致核查意见严重失实。

其二,研发费用核算核查流于形式。发行人2022年10个研发项目中有7个存在资料不匹配、领料单据不规范等问题,部分研发材料跨年度调整。保荐机构未对研发活动业务流程及核算规范性进行有效核查,未发现研发费用内控失效的关键证据。

其三,对于收入确认合规性审查缺失。发行人存在零件未完整发货即确认收入、重复验收等情形,2021-2022年涉及金额超3000万元。保荐机构未对异常验收单据进行审慎核查,未发现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重大风险。

其四,资金流水核查存在重大遗漏。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中,300万元通过新增股东循环出资未被发现,关键岗位人员1100.6万元异常资金往来仅通过访谈确认,未获取借款协议等直接证据,违反《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

其五,对赌协议披露不完整。发行人未披露A轮投资方单独享有的业绩承诺条款及优先分红权等特殊权利,保荐机构未履行督促义务,导致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严重影响审核判断,反映出保荐机构未严格执行执业标准。除对国泰海通通报批评外,保荐代表人贾超、陈金科被暂停签字资格半年,涉及项目在2025年5月23日至11月22日期间不予受理。

合并后投行业务整合现状与挑战

资料显示,合并后的国泰海通设立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下设投资银行部、债务融资部等五个一级部门,整合双方客户资源与产业能力。4月初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显示,原国泰君安总裁李俊杰出任公司总裁;原海通证券投行负责人聂小刚担任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分管质量控制与合规管理;原海通证券合规总监继续担任合规总监及总法律顾问。值得注意的是,新班子保留了双方核心骨干,原海通投行团队在科创板、债券承销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得以延续,与国泰君安的客户网络形成互补。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25年一季度,国泰海通投行业务实现收入7.08亿元,同比增长10.3%,保荐项目达39家,主动撤回5家,撤否率12.82%。一季度承销790家,市场份额占比6.96%,承销金额达2380亿元。股权承销中首发市场份额占比达9.13%,债券承销市场份额7.34%。

不过,国泰海通投行业务结构呈现显著差异。长江证券研报中分析,股权承销方面,国泰海通主承销规模15亿元,同比下降73%,市场份额1.4%,同比下级5.2个百分点;债券承销规模2468亿元,同比增长1%,市场份额7.8%。

有业内人士表示,国泰海通需要建立投行项目双复核机制,对在审项目实施“区域团队初审+总部质控复核”的双层核查,重点关注财务内控、关联交易等敏感领域。但合并后子公司同业竞争、业务流程差异等历史遗留问题仍需时间化解。

此次处罚事件既是对国泰海通投行业务合规短板的警示,也是检验其合并整合成效的试金石。作为国内万亿级券商,国泰海通能否在保持业务规模优势的同时,通过风控体系升级与团队深度融合重塑市场信任,将直接影响其国际一流投行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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