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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期货市场,东北证券控股孙公司五年终涉刑

 财中社 翦音志  2026-05-21 13:01  2.6w阅读

从公开资料来看,李福春在东北证券董事长任上、何俊岩在总裁任上皆已超过十年。

2026年5月19日晚,东北证券(000686)发布了一则公告,将资本市场的目光再度聚焦于一起跨越五年的期货市场操纵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渤海期货的全资子公司渤海融盛及孙公司渤海融幸,因“4.7操纵期货市场案”正式收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被以操纵期货市场罪提起公诉。

从2021年立案调查,到2025年行政处罚落地,再到如今刑事案件正式起诉,这条执法路径正在向市场传递的信号是:对于严重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以罚代刑”已经成为了过去式。

五年案卷,步步升级

回溯时间线,2021年12月28日,东北证券首次公告披露,渤海融幸因涉嫌操纵期货合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近三年后的2024年10月,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渤海融幸没收违法所得1019.76万元并处以同等罚款。

2025年2月,公司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达2040万元。根据证监会查明的事实,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影响焦炭2101合约、焦煤2101合约交易价格,期间违法所得共计1019.76万元;此外,渤海融幸还与肖佳华通过约定交易方式操纵焦煤2101合约;时任渤海融幸总经理的杨会兵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黑色系商品期货交易团队负责人王烨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这一事件的处理并未止于行政处罚,2025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以渤海融盛和渤海融幸涉嫌操纵期货市场罪,将上述主体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东北证券当时公告称“目前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案件不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也坦承“暂时无法预计案件后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七个月后,公诉书终于落地,经检察院审查查明,2021年1月4日至1月15日期间,渤海融幸利用分仓代持的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形成持仓优势,并在交割月内以连续交易、约定交易、持续超仓等方式影响焦煤2101合约和焦炭2101合约期货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经审计违法所得共计890万余元。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渤海融盛、渤海融幸共同操纵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相关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当以操纵期货市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券商系期货子公司的治理困局

在渤海融盛和渤海融幸遭遇行政处罚与法律诉讼的背后,券商系期货子公司的治理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东北证券持有渤海期货96%的股份,渤海期货则通过渤海融盛间接持有渤海融幸100%的股份,从而形成了“券商-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孙公司”的多层嵌套架构。这种架构的问题在于,在业务风险传递和内部控制方面,层级越深,信息传导越滞后,管控力度越衰减。

值得注意的是,渤海融幸的违法行为并非偶发,早在2020年,其母公司渤海融盛就因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将对冲头寸出售给投资者指定的第三方,变相成为投资者交易通道”的违规行为,被中国期货业协会给予“训诫”纪律惩戒。

与此同时,经营数据也印证了治理层面的困境,渤海期货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营收约23.21亿元,同比下降17.7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938万元,同比下降269.21%,渤海期货在年报中坦言,净利润不及预期,主要是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渤海融幸缴纳罚金等原因所致。

2025年6月,渤海期货正式从新三板终止挂牌,2025年年报显示,渤海期货全年营业收入降至1.78亿元,净利润3162万元,虽然扭亏为盈,但营收规模已较上年大幅缩水。

不止子公司、孙公司,东北证券本身近年亦多次被采取监管措施。比如,去年1月及2月,北交所对东北证券先后采取了一次自律监管措施。东北证券也成为唯一一家被北交所采取过2次监管措施的券商。去年4月和9月,江苏证监局及湖南证监局也曾先后对东北证券营业部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对以董事长李福春为核心的高管团队来说,如何应待上述事件,并从中总结经验,提升公司治理及内控水平,未来将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从公开资料来看,李福春在东北证券董事长任上、何俊岩在总裁任上皆已超过十年。

市场反应与后续影响

从二级市场反应来看,2026年5月20日,东北证券股价收跌1.45%,报8.15元,成交额1.41亿元,总市值约190.7亿元,市场对该事件的反应相对温和,一定程度上说明投资者对控股子公司的法律风险已有充分预期,毕竟这一事件从2021年立案至今已历时五年,信息已被大幅消化。

东北证券在公告中延续了此前的口径:“目前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做出判决,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但“不涉及本公司”的表态能否完全打消市场疑虑,仍有待观察。一方面,东北证券作为控股股东,在子公司内控失察层面是否存在治理责任,监管部门和市场将持续审视;另一方面,若刑事判决最终确认公司层面存在管理过错,后续是否引发投资者索赔诉讼,亦是潜在的次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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