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双登股份(06960)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开启招股。公告显示,公司拟全球发售5855.7万股股份,其中香港发售股份585.6万股,国际发售股份5270.1万股,另有878.35万股超额配股权。招股日期为8月18日至8月21日,最高发售价14.51港元,每手买卖单位500股,最低申购金额约7328港元。
公开资料显示,双登股份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江苏泰州,是一家面向“大数据与通信”场景的储能电池供应商,产品路线同时覆盖铅酸与锂离子两条技术线,核心应用包括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及电力储能等,在通信储能领域深耕多年,客户覆盖三大运营商与中国铁塔,以及华为、中兴、爱立信、诺基亚等国内外设备商。
回顾双登股份的IPO之路,可谓一波三折。最早双登股份申请的并非港交所上市,而是先申请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于2023年6月受理,在回复两轮审核问询并更新了四次招股书后,于2024年4月9日撤回了申请。而后又转战港股,分别于2024年8月和2025年3月向港交所递交了申请文件,并于2025年6月13日获得证监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
《财中社》发现,双登股份在创业板和港股提交的两版招股书存在诸多信息差异。
主体与金额的“错位”
创业板申报稿中,双登股份在“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明确列出三家主体:福善达、双登电缆、泰州振杰,其在2022年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549万元、26万元、1404万元,且注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的一般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但在港股招股书中,在部分获豁免持续关联交易一栏中,2022年与福善达交易金额为1550万元,与双登电缆交易金额为26万元,与创业板中披露的数据相一致,不过,在港股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关于泰州振杰的关联交易数据。交易主体披露的不一致,必然影响投资者对于交易独立性与内部合规风险的判断。



此外,在关联交易数据的部分,港股招股书自己也出现了矛盾。比如在财务报表中,招股书表示2022-2024年“向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576万元、1692万元以及2080万元,附注中表示这一数据包括向双登天鹏购买再生铅的交易。而附录一的会计师报告也同样披露了三年内关联交易的金额,仅与福善达和双登电缆之间的交易金额就分别达到1576万元、1692万元以及2080万元,和上述金额完全一致,而双登天鹏的
🔒
此文章需要登录解锁
登录后即可查看完整内容,解锁更多优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