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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宣言与保代警示,中信证券的合规落差

 财中社 李宙  2026-07-15 14:59  1.3w阅读

张佑君全面阐释了“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的内在统一,强调“‘三观’正不正,不仅是业务偏好或经营取向的问题,更关系到行业价值定位、投资者信任与市场健康运行的根本逻辑”。

7月14日,《中国证券报》发表了一篇专访中信证券(600030.SH)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佑君的文章。

在文章中,张佑君全面阐释了“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的内在统一,强调“‘三观’正不正,不仅是业务偏好或经营取向的问题,更关系到行业价值定位、投资者信任与市场健康运行的根本逻辑”。

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背景下,这篇题为《树立正确“三观”是证券公司行稳致远必修课》的专访,将证券公司校准经营坐标、重构业绩导向、筑牢风控堤坝的紧迫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然而,在理念与现实之间,有时不免存在某种落差。

就在这篇专访发表前半个月,即6月29日,上交所发布了两份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8号及〔2026〕47号,以下简称48号文和47号文),一份直指中信证券在杭州易加三维增材技术股份公司(简称“易加三维”)科创板IPO项目中的保荐履职问题,并对保荐代表人董超、余启东予以监管警示,另一份则对发行人易加三维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予以监管警示。

为何履职尽责不到位?

根据上交所48号文,中信证券两名保代在易加三维项目中存在两大核心违规:研发内控有效性与研发费用归集准确性核查不到位,以及对发行人股东之间密切关系核查不充分。

文件写道,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研发基础历史资料不完整、不规范,保荐人“未充分核查研发工时统计记录的准确性,未审慎评估工时记录不准确对研发薪酬分摊计算的影响,未充分关注异常研发领料的去向、研发设备的实际用途及研发部门费用分摊不准确等问题”。

上交所47号文则写道,发行人申报时宣称工时管理有效执行、原始资料准确,但督导中发现“工时台账存在事后集中补编的情形,且基础历史资料不完整、不规范”“钉钉系统存在集中补编历史废料处理单、收发存台账、立项资料”等情况,且“不同来源的项目资料内容存在矛盾”。这些行为直接导致研发费用披露金额不准确,进而影响科创板上市的核心判断——科创属性。

另一瑕疵在于股东穿透。

按照48号文的表述,作为发行人的间接股东,杭州蓝晟管理咨询(简称杭州蓝晟)实际控制的杭州源志多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简称源志多盈)持有发行人1.14%股权。督导发现,杭州蓝晟与发行人控股股东杭州永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永盛控股)关系密切,“存在永盛控股子公司人员担任杭州蓝晟总经理、工商预留邮箱及手机号重叠、杭州蓝晟配合永盛控股大量资金过桥、源志多盈入股发行人资金来自永盛控股关联公司借款等多项异常情况”。

文件称,在已有历史股权代持记录的前提下,“保荐人未充分关注上述异常情况,未充分核查杭州蓝晟与永盛控股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履职尽责不到位”。

根据易加三维发布的公告,2025年6月30日,其IPO项目获上交所受理。今年3月2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日前分别撤回了申请文件,上交所也做出了终止审核的决定。

那些历史违规事件

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中信证券至少9次被采取行政监管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至少3次涉投行业务,比如,2025年4月,上交所对中信证券保代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等予以监管警示,因其“最近一年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及时向本所报告上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同年8月,深交所对中信证券保代王国威、夏晓辉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因其在执业过程中存在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等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发布的公告,今年3月10日,香港证监会及廉署持搜查令到访中信证券香港子公司的营业地点,带走部分文件。香港子公司一名员工曾被廉署问话。

如果翻开过去几年的年度报告,可以看到更多违规事件。

比如,2023年年报披露,西藏证监局因华钰矿业持续督导问题出具警示函;同一年,证监会就航天通信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目中的审慎核查不到位,对中信证券采取监管谈话。

2024年,罚单更为密集:因恒逸石化可转债项目“发行当年即亏损”、江苏博涛IPO“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安达科技IPO“上市当年即亏损”等事项,公司接连被出具警示函或责令改正。

审视这些案例,一个症结反复浮现:“核查不到位”。无论是华钰矿业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的业绩变脸,还是易加三维的研发工时与股东关系,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均在基础环节出现疏漏。然而,公司在每次收到监管函后均表示“已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质量控制”,但同类问题仍在不同项目中复现,引发外界对整改有效性的疑问。

“三观”如何落地?

在内控流程上,公司年报频繁提及“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流程”“推进全球一体化的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然而,从易加三维项目来看,保荐代表人的核查程序未能触发内核部门的有效拦截。发行人明显的资料矛盾、补编痕迹等异常,理应在立项、内核阶段被捕捉,但最终依赖监管现场督导才暴露。这表明其质控内核在个别项目中存在形式化风险。

回到上述专访。

张佑君在专访中阐释了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的内涵,强调证券公司要校准经营坐标、重构业绩导向、筑牢风控堤坝。2025年年报中,公司也将“严格落实‘看门人’职责,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写入经营论述。但现实操作中,投行项目组在收入压力与合规成本间的选择,有时可能撕开制度的防线。

中信证券2025年营业收入748.54亿元,净利润300.76亿元,各项指标均高居行业第一。投行部门的高强度运转背后,是项目数量和承销规模带来的绩效驱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绩效评价与薪酬政策,但投行薪酬中与项目收入挂钩的部分如何与执业质量考核衔接,并未向市场公开。如若前端项目组的绩效提成主要依赖过会与承销,而事后追责难以穿透至已兑现的高额奖金,那么“看门人”的谨慎性就可能被短期利益所侵蚀。

6月27日,中信证券公告了最新版的《薪酬管理制度》,其效果将在未来得到验证。

当一家头部券商的董事长为“正确政绩观”定调时,市场更想看到的是,下一个IPO项目的工作底稿中,工时台账不再事后补编,股东关系的蛛丝马迹不再被刻意忽略。真正的行稳致远,始于每一次尽调的寸步不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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