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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万元!太平洋产险两分公司年内再领罚单

 财中社 夏震  2025-06-03 17:30  4.2w阅读

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违规跨区域经营等五项违规被罚116万元,浙江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额外利益及编制虚假资料被罚8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及温州监管分局分别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平洋产险”)的温州分公司与浙江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的温金罚决字〔2024〕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温州监管分局对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处以罚款116万元,同时,对时任公司总经理孙勤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陈首伟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浙金罚决字〔2024〕51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表明,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以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问题。浙江监管局据此对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罚款80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叶咏蓁警告并罚款1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到一年前,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与浙江分公司业已因为类似的合规问题,遭到行政处罚。

2024年7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发布温金罚决字〔2024〕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太平洋产险温州分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基于这些违规行为,温州分公司被罚款116万元。同时,时任总经理孙被警告并罚款16万元,时任副总经理陈被警告并罚款11万元。

20多天后的7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浙金罚决字〔2024〕18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太平洋产险浙江分公司被查出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以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浙江分公司因此被罚款85万元,时任副总经理叶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企业客户部总经理颜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太平洋产险是中国太保(601601)旗下的专业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截至2024年底,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9.5亿元。

太平洋产险承保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保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等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各类保险业务,目前已全面完成了在中国大陆各省级行政区域的机构布局,在全国拥有40家分公司,1家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1家再保险运营中心,3200余家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2024年,太平洋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012.4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保险服务收入1914亿元,同比增长8.1%,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分别为2314亿元和629.41亿元,实现净利润7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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