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余伟 2024-11-11 10:25 2.5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孙铭君因其在太原清控科...
11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在2024年11月4日发布的公告,孙铭君因其在太原清控科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孙铭君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需对公司的多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经查,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时,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投资者适当性资料保存不完善、基金专户管理不规范以及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的利益冲突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多项规定。监管局要求孙铭君在2024年12月6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提醒其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孙铭君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