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高尚 2024-11-22 19:50 3.2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1月2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0号,...
11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1月22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0号,刘洪涛和娄阁因操纵山西腾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行为受到处罚。调查发现,刘洪涛与娄阁通过共同出资买入目标股票,并在短时间内拉升价格以诱导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最终实现盈利。两人在2023年6月19日至9月28日期间,控制多个证券账户,累计买入537万股、卖出537万股,盈利8367万元。
处罚决定中,刘洪涛被责令处理非法持有的“腾茂科技”股票,并被没收违法所得8048万元,处以2.41亿元罚款;娄阁则需处理其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320万元,罚款959万元。此外,刘洪涛将被终身禁入证券市场,而娄阁则禁入10年,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证券业务。两人应在收到决定书后15日内缴纳罚款,并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