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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因审计失误遭河南证监局警示整改

 财中社 余伟  2024-11-29 19:47  1.7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中...

11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在2024年11月29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程玺、王胜民,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处罚的原因主要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设研院(300732)2023年年报时,存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未关注到公司部分收入的跨期情况,导致年度部分项目收入和成本核算不准确。此外,未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及未发现因预算调整不及时导致的成本核算不准确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的审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河南证监局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强调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执业准则。若对该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但监督管理措施在此期间仍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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