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杨楚欣 2024-12-18 15:58 6.1w阅读
根据江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泰豪科技(600590)及其相关高管杨剑、...
12月18日,根据江西证监局在2024年12月18日发布的公告,泰豪科技(600590)及其相关高管杨剑、李自强、朱宇华和张小兵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监管处罚。泰豪科技被责令改正,四位高管则接到警示函。
公告指出,泰豪科技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及时、销售费用列报错误以及前期会计差错等问题。具体而言,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客户名称和供应商期后结算比例存在错误,未能及时处理对某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影响,销售费用核算不准确,以及因股东纠纷未能审计福州德塔,导致2023年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此,江西证监局要求泰豪科技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三十日内提交整改报告。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