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杨楚欣 2024-12-25 18:53 2.9w阅读
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福州开发区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行...
12月25日,根据福建证监局在2024年12月25日发布的公告,福州开发区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违规行为而受到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该公司有员工未具备基金从业资质却参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此外,公司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告知和警示过程进行录音或录像,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福建证监局决定责令福州开发区三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完成整改,提交书面报告。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复议与诉讼期间,行政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