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杨楚欣 2025-01-08 15:27 1.3w阅读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的公告,合肥中科中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
1月8日,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1月8日发布的公告,合肥中科中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违规情况包括未及时填报和更新管理人相关信息、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明股实债业务,以及部分基金产品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安徽证监局要求合肥中科中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此外,公司如对该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