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5-15 17:11 1.6w阅读
5月15日,根据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景阳大路证券营...
5月15日,根据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景阳大路证券营业部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未有效履行适当性管理职责,个别投资者的个人信息核查不充分,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不完善,以及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的监控不到位。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景阳大路证券营业部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