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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未能履行义务获警示函

 财中社 周辰宇  2025-05-20 16:19  1.5w阅读

广西证监局2025年5月20日发布公告,桂林旅游(000978)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警示函。...

广西证监局2025年5月20日发布公告,桂林旅游(000978)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了警示函。被警示的个人包括桂林旅游的时任董事长申光明、现任总裁文政和现任财务总监王小龙。该警示函的发出是由于桂林旅游在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存在对超额亏损子公司债权和出租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桂林旅游在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中未能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导致其相关责任人被认定为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为此,广西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桂林旅游在收到决定书后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此外,桂林旅游需加强董事及高管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并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以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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