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7-10 14:12 2.0w阅读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告,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周强、...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7月10日发布的公告,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周强、王文智、赵进富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此次监管措施的原因主要是潍坊滨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未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违反了多项规定。周强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文智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赵进富作为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监管机构要求相关人员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以确保未来的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依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