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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周浩宇  2025-07-18 17:48  2.6w阅读

7月18日,宜宾纸业(600793)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7月18日,宜宾纸业(600793)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收购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67%股权过程中,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期间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而言,普什醋纤集中存放于其原股东普什集团的财务结算中心账户的资金1.91亿元未能在合并日2024年12月25日及时转回,直至2025年1月10日才划转回普什醋纤账户。

此外,警示函中提到公司未披露普什醇资金集中管理情况及由此形成的对普什集团的债权余额,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加强财务内控和收购事项管理。相关责任人应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一季度,宜宾纸业实现收入6.12亿元,归母净利润16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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