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邓芷晴 2025-07-21 18:16 1.6w阅读
7月21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履...
7月21日,根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公告,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基金推介材料与基金合同约定不一致;向部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留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的违规行为。
朱峰负责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前海君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朱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