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黄嘉森 2025-07-23 15:10 1.2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4号,郭献清因违规减持明阳电气(301291)的股份而受到监管措施。郭献清作为该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股份时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而其在2025年7月8日以36.6元/股的价格减持44万股,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郭献清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向广东明阳电气上缴价差。郭献清需在收到决定书后7个交易日内完成购回,并于收到决定书15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若对该监管措施不服,郭献清可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