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黄嘉森 2025-07-23 15:09 1.0w阅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公告,厦门融昱佳弘投资合伙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5年7月23日发布的公告,厦门融昱佳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该企业作为多浦乐(301528)的持股5%以上股东,于2025年6月13日减持多浦乐股份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交易,继续减持44万股,减持价格为47.52元/股,减持金额达到2087万元。2025年7月4日,企业以52.63元/股的价格购回了44万股股票。
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要求厦门融昱佳弘投资合伙企业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此外,该企业需在收到决定书后的15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