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清空

李慧因发布不实信息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财中社 冯静涵  2025-08-05 12:03  1.4w阅读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8月5日发布的公告,李慧因在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期间公...

根据山东证监局在2025年8月5日发布的公告,李慧因在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期间公开发布不实信息,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该决定的依据是《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五十一条。李慧如对该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重要提示: 本文著作权归财中社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editor@caizhongshe.cn。

长按保存图片

相关文章

24小时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