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09-25 17:08 1.1w阅读
根据大连证监局在2025年9月25日发布的公告,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经理兼信...
根据大连证监局在2025年9月25日发布的公告,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杨军收到了警示函。
此次警示函的原因是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中期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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