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5-10-09 19:04 2.7w阅读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白华英因在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根据四川证监局在2025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白华英因在四川商投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一是侵占、挪用基金财产;二是未恪尽职守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三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和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四是未按规定保存基金相关资料;五是未建立从业人员投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这些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白华英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公告中指出,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