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冯静涵 2025-12-31 17:05 5592阅读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尚华、...
根据安徽证监局在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兴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尚华、于晓平因在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多项问题,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具体问题包括审计底稿记录不完整、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底稿未记录相关审计程序的执行人和时间,未对收入舞弊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过程进行详细说明。同时,部分控制测试未执行,导致未能识别重大错报风险。此外,货币资金、存货、营业收入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能保持合理怀疑,未对异常情况进行充分关注。
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尚华、于晓平作为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