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周浩宇 2026-01-09 09:45 2.4w阅读
1月9日,谭木匠(00837)发布公告,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集团与苏...
1月9日,谭木匠(00837)发布公告,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集团与苏州建兴置业有限公司(发展商)的诉讼做出最终裁决,驳回了本集团的再审申请。
此次诉讼源于2013年,公司与发展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支付3356万元购得句容市物业(用作公司管理中心),但发展商未解除物业抵押、未结清税费,未办理产权过户。2020年发展商进入破产清算,管理人起诉要求终止合同、收回物业,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发展商胜诉后,公司提起再审申请被驳回。
若本集团需遵循最终裁决返还句容市物业,将对营运造成影响。作为管理中心,搬迁需承担相关成本,且可能导致行政职能暂时干扰、短期经营阻力及个别业务损失。财务上,句容市物业在本集团财务报表中的账面值约为2280万元,执行裁决将导致该资产撇销。合同终止后,本集团将成为苏州建兴置业破产财产中的无担保债权人,追讨3356万元购价款的实际追偿前景较为渺茫。
公司不认可该裁决,认为自身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发展商作为违约方无权单方解除合同,拟通过向检察院抗诉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等合法途径维权,但无法保证相关行动被受理或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