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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中审华事务所及两签字会计师收警示函

 财中社 张海宁  2026-02-04 17:01  5.9w阅读

根据天津证监局在2026年2月4日发布的公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字会计...

根据天津证监局在2026年2月4日发布的公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字会计师张学兵、李媛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此次措施的原因是中审华在对津药药业(600488)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对外购项目的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以及对公司外购项目管理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而言,审计组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项目合同管理的缺陷,同时对津药药业部分外购项目在2023、2024年无明显进展的异常情形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并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反映出审计程序的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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