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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付近770万:白云机场子公司广告合同仲裁败诉,终局裁决需退款并承担律师费

 财中社 张海宁  2026-02-05 19:21  8940阅读

2月5日,白云机场(600004)披露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

2月5日,白云机场(600004)披露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广告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就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的广告经营合同纠纷,需退回履约保证金714.78万元,并承担对方律师费50万元及仲裁费5.88万元,合计需支付约770.66万元。

据悉,纠纷源于双方《2023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1航站楼广告经营合同》。2025年7月广州仲裁委员会曾作出首轮裁决,广告公司于当年8月发送《付款通知书》,因迪岸公司提出异议再次提起仲裁。

公告明确,本次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会计准则处理相关会计事项,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此次纠纷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5年前三季度,白云机场实现收入56.97亿元,归母净利润10.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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