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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远能源拟境外上市 证监会要求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外部人员入股合规性、新增股东定价公允性、分拆上市监管程序、全流通股份权利瑕疵

 财中社 吴艳蕊  2026-06-05 21:42  1.2w阅读

6月5日,惟远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6月5日,惟远能源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员工持股:(1)请说明员工持股平台中非公司员工的入股时间、资金来源、与员工入股价格的差异情况,并说明其作为外部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股的合规性;(2)请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合规性意见。

二、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你公司本次分拆上市所履行上市地监管程序情况。

四、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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