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 张海宁 2026-06-12 16:42 3.4w阅读
6月12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
6月12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因存在以垫付保费的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7万元。同时,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闫爱勇也因相同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因未尽到对代理人的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负责人魏婧,因同样的管理责任问题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时任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原兰州市第二营销服务部保险代理人丁小莉,因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