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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夏科技拟境外上市 证监会要求说明股权定价公允性、股权代持演变、外商投资准入合规性

 财中社 吴艳蕊  2026-06-26 21:00  6249阅读

6月26日,和夏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6月26日,和夏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国际部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补充说明:(1)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就你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以及你公司主体资格和有效存续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提交境外发行上市备案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定价依据、与同期增资定价差异原因及其合理性,以及上述股权转让环节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并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是否存在预留份额或未授予的份额,激励对象离职后仍持有相关激励份额的,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约定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你公司控股股东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请列表说明代持双方名称、代持股权比例、代持起止时间、解除代持方式,股权代持原因、代持演变情况、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股权代持期间被代持方是否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包括是否违反竞业禁止规定)。并结合上述情况按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说明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六、请补充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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