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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部分募资 宿城国资管理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

 财中社 冯静涵  2026-07-21 15:07  1.5w阅读

7月21日,根据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的公告,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7月21日,根据江苏证监局近日发布的公告,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杨鑫艳和财务负责人许昌喜收到警示函。

经查,该公司发行的“23宿城01”和“23宿城02”部分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违反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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