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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不保、担保“失效”,ST惠伦原董事长赵剑华起诉渤海银行重庆分行及公司

 财中社 邓芷晴  2026-09-08 21:14  2.2w阅读

9月8日,ST惠伦(300460)发布公告,原董事长赵剑华起诉渤海银行(0...

9月8日,ST惠伦(300460)发布公告,原董事长赵剑华起诉渤海银行(09668)重庆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赵积清,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赵剑华主位诉讼请求确认对渤海银行重庆分行与重庆惠伦签订的《开立国内信用证协议》项下债务的连带保证责任自2026年6月25日起解除,赵剑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赵剑华诉请与渤海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协议涉及赵剑华的保证条款自2026年6月25日起对赵剑华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赵剑华备位诉讼请求判令重庆惠伦对渤海银行重庆分行所负的连带保证责任以不超过2000万元的限额向赵剑华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反担保。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律师费由四名被告共同承担。

赵剑华认为,其担任公司董事长系其提供保证的核心基础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改选董事长,赵剑华丧失经营管控权和风险评估能力,缔约基础彻底灭失。而且,赵剑华被罢免董事长职位在其订立保证合同时无法预见,不属于商业风险,继续履行保证合同对其显失公平,构成情势变更。

2026年中期,ST惠伦实现收入3.05亿元,归母净利润-37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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