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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及担保进展等信息 新亚制程、时任董事长被警示

 财中社 冯静涵  2026-09-23 18:06  7724阅读

9月23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决定,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

9月23日,根据浙江证监局发布的决定,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王伟华收到了警示函。

公司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债务及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同时未披露与前述债务相关的重大诉讼纠纷,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和王伟华对此次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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