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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及责任人拟被罚1040万元:半年报虚增营收3.23亿元、虚增成本3.21亿元

 财中社 李泽宇  2026-10-14 17:31  1.1w阅读

10月14日,林州重机(00253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

10月14日,林州重机(002535)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半年报虚增营收及营业成本,公司及3名时任责任人拟被警告并合计罚款约1040万元。

经查,2025年1月至8月,公司与相关企业开展“贸易”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按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导致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23亿元(占当期营收35.64%)、虚增营业成本3.21亿元(占当期成本43.15%)。公司已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

河南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40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韩录云、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郭铧、时任财务总监郭超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22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

2026年中期,林州重机实现收入4.05亿元,归母净利润-60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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